玉溪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
玉溪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
第一章 学院概况
第一条 制定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
第二条 学院全称:玉溪职业技术学院
第三条 学院代码:14782(教育部编码)
第四条 学院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
第五条 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: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
第七条 学院主管单位:玉溪市人民政府;学院业务主管单位:云南省教育厅
第二章 招生专业
第八条 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为:智能光电技术应用、旅游管理、运动训练、体育保健与康复、中医康复技术,学制均为3年。
学院招生计划通过云南省招生考试指南、学院招生章程、学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yxzyjsxy.cn/)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第三章 录取规则
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,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。
第十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专业录取规则: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成绩,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。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,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志愿专业顺序录取。当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都无法满足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由学院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,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。同等分数情况下,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。
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:不限。
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云南省招考院、云南省招考频道等正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
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、云南省财政厅、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。学费:5000元/年/生,住宿费450元/年/生。
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,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申请资助。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,按照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等5部门《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云财规〔2022〕2号)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五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
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,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。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,取消入学资格。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取消入学资格。
第十八条 学院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修满规定的学分,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,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授予相应的学历证书。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,按照规定予以肄业、结业、退学等处理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未尽事宜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玉溪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
通信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
邮编:653100
学院网址:http://www.yxzyjsxy.cn/ 联系电话:0877-8889698、8889699
联系人:王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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